一、投资程序
二、招商引资项目签约
1、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11】6号文件:我省建立了重点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和工程建设“四位一体”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省投资促进局负责重点项目签约工作。
2013年,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将重点工程“四位一体”调整为“六位一体”(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工作机制。……省投资促进局负责项目签约。
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市招商局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工作。
项目签约:指投资合作双方(引资方与投资方)以招商引资的方式,经过商务洽谈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或协议。
2、项目签约办理条件
(1)、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国家及我省、我市的产业政策、规定。
(2)、填制“招商引资项目审核表”和“项目简介资料”。
3、办理地点及时间:
(1)、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投资服务科(市人民政府2号办公楼414房间)
(2)、办理时间:30天
市投资促进中心汇总项目资料后,报同级发改、国土、环保、住建(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市投资促进中心汇总初审意见后,将同意项目报省投资促进局。待省投资促进局合同省发改委、国土、环保、住建部门会审通过后,市投资促进中心将审核通过项目录入“山西省招商引资信息管理系统”,会审通过的项目可以对外推介对接。
联系电话:2198895
4、办理流程:
(一)招商引资项目征集、会审流程
(1)、项目提出依据: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的产业政策、规定。
(2)、填写全省统一的“招商引资项目审核表”,并附“项目简介资料”。
(3)、按隶属关系上报县(市、区)、经济开发区招商部门,由其汇总后报市投资促进中心。
(4)、市投资促进中心汇总所有项目,报市发改、国土、环保、住建(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5)、市投资促进中心汇总初审意见后,将同意项目报省投资促进局。
(6)、等待省投资促进局会同省发改、国土、环保、住建部门联合会审。
(7)、将会审通过项目录入“山西省招商引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8)、会审通过项目可以对外推介对接。
(二) 拟签约项目审核流程
(1)、拟签约项目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按统一表式填写“山西省招商引资拟签约项目审核表”,并准备每个“项目简介”等相关资料以及每个拟签约项目的合同或协议文本,报市招商局。
(2)、市投资促进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后,报同级发改、国土、环保、住建(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市投资促进中心汇总初审意见,将同意项目报省投资促进局。
(4)、等待省投资促进局促进局会同省发改、国土、环保、住建有关单位会审。
(5)、将审核通过项目录入“山西省招商引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6)、项目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