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发[2019]1号)和省委编办《关于晋城市市级机构改革中副处级以上涉改事业单位调整意见的批复》(晋编办字[2019]119号),应城市招商局更名为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介绍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和经济信息,负责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的对外宣传、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二)协助拟定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投资环境、优势产业、投资指南等有关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方面的文件、资料;制订和实施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三)负责对外招商宣传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加强与各类招商网站的联络和合作;负责招商引资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利用新型媒介宣传我市在招商引资方面的综合信息和新闻。
(四)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整理、论证、汇总和编印发布;负责招商项目洽谈服务工作,建立洽谈项目台账,提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户的政策建议;为投资客商提供项目推介、信息咨询、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分析等服务;负责96301投资服务热线日常工作。
(五)参与国际国内区域经济横向联合与协作,负责我市参加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组织的日常事务;开展引进技术、人才、项目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工作,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开展与各国、各地区经济技术组织和商会、协会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省、市驻外办事机构或外地驻我市办事机构的联系、沟通和合作;创新招商方式,采取委托招商等市场化招商手段。
(六)负责承办及组织参与全国、山西省和我市举办的各类投资洽谈会、展览会等;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开展项目对接、招商考察、宣传推介等各类投资促进活动;主动邀请并接待国内外投资客商来访考察;承担贸易促进会工作职责。
(七)协助建立市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项目帮办推进机制,对重点签约项目进行跟踪、协调服务,帮助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推动项目落地,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做好客商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处理客商投诉事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建立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管理体系,对招商引资年度任务进行分解、考核和统计认定;定期通报招商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运行情况;牵头做好上级部门对我市招商引资考核相关工作;建立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类园区的衔接配合机制。
(九)建立专业化招商队伍,组织开展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
(十)承担晋城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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