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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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对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和抗诉案件。
(三)依照法律规定提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四)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五)依照法律规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