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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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对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和抗诉案件。
(三)依照法律规定提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四)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五)依照法律规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 来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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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实填写来信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2.来信人投诉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或者恶意攻击他人;涉及到法律程序的信件不予处理,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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