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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市优化营商投资环境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04-21



晋城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根据省政协关于“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开展联动调研的通知要求,晋城市政协社法委积极配合省政协调研,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以来,晋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对表”、与发达地区对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方面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近年来,我市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51项,对应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9项、中介服务事项37项和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1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经完成编制和公布,涉及16个部门,保留实施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2项,明确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项。在大幅清权减权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确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先后公布和出台了“一清单”、“两张图”、“两办法”(:晋城市政府部门权力与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市级共保留行政职权事项3081项,精简率70%;编制职权运行流程图775张,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图775张。今年,再次拟调整行政职能事项160项,其中增加40项,取消58项,下放11项,调整51项,目前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已经结束,下一步将递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推进了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积极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和“双告知”工作,实行新设立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和网上注册工作。在原“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又将社保证、统计证与营业执照合一,形成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商事制度改革,截止2016年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5081户,其中企业29968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751户、个体工商户79362户。在现有市场主体中,201431日商事制度改革启动后新增的市场主体量有5万余户,而改革前市场主体总量约为6万户,增量几乎赶上改革前的市场主体总量,政策措施的实施带来的成效明显。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去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内容和措施,各级各部门也相应出台了本级本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目前,政府部门工作重心从规范市场主体活动资格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一是推行日常监管。对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进行了细化分解,目前正在编制我市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一单两库”。同时,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二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出台了《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和《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项目进行了信用信息“双公示”。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使社会公众和政府各个部门、行业组织都可以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有效扩大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通过举报受理平台、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实现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提高了行政职权运行的透明度。四是强化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传销、广告违法等9个领域的违法行为。五是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去年1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流程管理、服务、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标准化的规

范,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省里的标准进行对号落实。我们将通过行政许可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优化营商投资环境方面

1、提振企业家信心。为认真实施“转型突破工程”和“增长培育工程”,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我们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1533”工业行动转型升级攻坚年行动方案》,从投资额、投资强度、科技含量、上市挂牌等方面进行扶持奖励。今年的215日我们召开了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动员大会,专门对2016年度“1533”工业行动中的32家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共兑现奖励4513万元。同时,以“小升规”企业培育和创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努力增加企业数量、扩大企业规模、创造就业机会,去年共培育“小升规”企业19家,净增数(12个)在全省居第一;认定省级创业基地5家,市级创业基地5家,新创办企业5664家,新增就业岗位9277个。

2、推动区域合作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东向融入”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推动晋城参与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和中原经济区交流合作,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打下了良好基础。

3、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条件和手续。进一步充分释放我市更多的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我们在全省率先草拟了《晋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对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了规范、简化,尤其“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的措施,丰富了我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形式,有效激发了大众创业的热情,使我市闲置场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4、实行企业名称核准电子化和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201651日,我们实行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2016617日起,实行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通过这两项举措,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进行企业名称核准和设立申请,免去了申请人因补充、修改材料而造成的不停往返,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办事成本。

5、做好平台建设。一是启动“企业通”平台。20163月,我们与工商银行晋城分行正式签订“企业通”平台合作协议;6月,又同建行、招行签订了代理企业注册协议,进一步扩大银行代理企业注册的范围。通过将工商注册登记的咨询、服务前移到银行网点,使企业注册登记渠道从政府部门向银行网点延伸,从纸质审核向电子审核、互联网渠道延伸,实现公司设立登记的“一站式”高效服务,极大方便了创业者。二是搭建“双创”平台。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成功培育了米粒儿众创空间等4家省级众创空间,并首次组织了8家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星创天地”,其中山西天创梦工厂获科技部公示备案。三是建立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我市通过两年努力,建成了上下通达、左右沟通、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并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上线运行。该网络涵盖1个市级综合服务平台、3个专业应用平台(金融、人才、互联网)、2个产业服务平台(泽州装备制造、高平食品加工)和130余家小微企业服务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找得见、用得起、有保证”的公共服务。四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定期举行“政企对接、银企对接”座谈会,围绕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的制定、扩大民间投资及资金投向等方面征求民间企业加大意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国有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6、加强园区和开发区建设。一是完成海关国检机构、兰花保税物流园区建设。目前,海关国检机构和兰花保税物流园区,已分别于201610月和20173月通过国家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推动开发区建设。近3年来,我们通过理顺发开发区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园区升级,不断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全市现有国家级开发区1(规划总面积9.88平方公里,全区现有各类工商企业1313户。2016年,规模工业总产值完成11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5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为91%)和各类园区15个,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连续三年在全省考核测评中都名列前茅,发展态势良好。

7、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预列招商引资项目的年度供应需求。每年度初,我们根据签约项目情况,认真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为招商引资项目储备用地规划,以及项目落地、开工和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年度督查工作。针对项目存在的发展问题、难点,尤其是土地瓶颈进行重点调研,我们每年重点开展两次招商引资调研督查,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尤其是2016年度,我们开展了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的三方(市招商局、市重点办、市统计局)联合督查,截至目前进行了三次专题督查,对招商引资项目在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土地问题情况进行上报,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了集中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1、政策有效性有待加强。虽然我市在简政放权、转型升级、招商引资、商事制度改革、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但是在国家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收紧的背景下,我市也存在相关政策引导不足、力度不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例如传统产业占用过多的生产要素,挤占新产业新项目成长空间;人才匮乏,人才技术等先进要素不断流失;改革创新缺少试验田和着力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客商的经济发展信心和发展潜力,特别是重点产业园区、特色产业、重点项目等的优惠政策有待加强。

2、工作衔接畅通性不强。一是上下级机构衔接不畅。近两年,上级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从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16年,省政府下达《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655号)文件,将所有项目备案权限下放到市级部门。但我们在承接上级下放权力过程中存在接受上级最新产业政策滞后,机构人员与职责倒挂,人员编制少,属地监管任务繁重,承接工作压力大等问题。例如,我市县级工商局和质监局已经合并为一家,沁水县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家合并为一家,市县两级工商机关的业务工作衔接不畅;金融机构也不健全,从各县(市、区)情况看,只有高平市单独设立了金融办,城区、泽州县挂靠在中小企业局,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挂靠在经信局,开发区挂靠在发改局。除阳城县外,其余县(区)从事金融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均为兼职。二是部门之间衔接不畅。例如,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证照衔接面临困难。目前,还有前置审批34项,后置审批201项,部分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以后,很难取得相关许可证,陷入“有照无证”“无证经营”的境地。

3、法律支持有待补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在一定程度上不相匹配。例如,地方金融办的监管职能定位与作用发挥不匹配,缺少法律支撑。在政策层面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提出了任务要求,但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地方金融办在行政执法方面缺少法定依据;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时,究竟取得了许可没有或者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取得许可,以及对于长期未取得许可的营业执照应当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4、土地资源未能有效利用。土地从长远来看,是重要的稀缺资源,而良好的土地储备和预先规划也是一个地区产业发展、项目用地的重要前提。从我市土地使用实际看,存在着县区间储备和需求不平衡的现象。城区、开发区区位优势明显,但土地储备不足,尤其是大块待开发土地少,很多项目不能落地;而其他县区则存在着土地用量使用不完的情况。

5、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近年来宏观形势不佳、下行压力加大,造成企业经营状况恶化,融资难问题也更加凸显。企业融不上资,首先是由于企业自身问题,如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难于搭建良好的银企互信关系。此外,外部环境不宽松也是重要原因,具体表现在三方面:一是信贷环境差。近年来,由于金融风险加大,银行开始收紧银根,出现了限贷、惜贷、压贷、抽贷现象,同时银行审贷权限上划、周期延长,导致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难于得到银行贷款。二是货款回笼难。大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拖欠小企业货款较为普遍,这一问题在涉煤企业包括煤机配件企业表现尤为突出。三是企业担保难,能享受信誉担保的企业凤毛麟角;企业间互保因为自顾不暇而流于形式;抵押物担保资源日渐减少,民间担保公司因为利润薄、风险大逐渐萎缩;政策性担保机构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担保也十分慎重,这些情况导致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对象。

三、工作建议

1、加强政策引导。在国务院清理、纠偏招商优惠政策的当下,充分理解、运用好宏观政策,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重点产业园区、特色产业、重点项目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从政策层面给予市场、企业信心,引导企业投资实体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目前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这对国企是个挑战,对民营企业却是个机遇。建议通过省政协的呼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新项目合作等方式,吸引有条件的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活力,共同发展。

2、加强基层机构和人员建设。为高效承接上级下放权限,建议省、市政府在下放权限之前,完善机构设置和编制,加强人员力量,统筹兼顾,并有计划、有要求、有布置地组织培训学习,通过汇编政策文件、开展专题培训、组织研讨交流、建立网络沟通渠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

3、创造良好金融生态。一是完善市场金融法律体系。加快政府监管、投融资、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步伐,使相关条款能尽快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相匹配,为监管体制改革,优化营商投资环境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二是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优化环境缓解融资难。建议省、市出台一系列帮助企业贷款融资相关办法,进一步加大对股改上市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规范化改制,进而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同时建议省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呼吁驻省金融机构改善信贷环境,给予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更多支持:一方面在信贷审批上,给予下级支行一定权力,以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另一方面,适当放宽和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满足金融机构风险评估的续贷业务,直接进行滚动融资,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三是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建议省政协可以呼吁和协调省里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担保机构特别是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发展,提升担保能力,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四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业要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是创优金融发展生态环境,其中信用体系建设是关键。目前由发改委牵头实施的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出台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建议社会信用体系进行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形成合力,同时加快进度,加强部门联动,共同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为营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奠定基础。

4、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一是建议省、市国土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年度用地指标时,要加强上下沟通,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合理确定用地计划,解决县区用地不平衡等问题。二是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用地。依法妥善解决民营企业已占用土地、但未办理用地手续等遗留问题。三是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如对建设3层以上标准化生产线的厂房,在保证设施专用的前提下,给予一定补助。

5、完善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体系。一是搭建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大力发展适合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机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二是创建更多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通过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办公、生活等共享设施,商务、后勤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为本土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创业环境和条件。三是建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引进、经营管理和生产咨询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提供有力支持。四是组织中小企业家参与高层次商务培训考察,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和企业家队伍建设。

6、夯实园区基础,强化招商引资。一是要夯实园区基础建设,突出园区招商主阵地作用,走“园区招商”之路。应根据发展实际,给予园区相应鼓励政策。同时,有重点、有创意地运作园区的招商活动,发挥园区政策服务、综合功能和产业发展方面的集成优势,积极吸引客商参与园区开发。二是明确发展定位,推进产业链条补足、补强式招商。针对部分园区定位不清的症结,要根据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优势,开展科学调研和规划,对园区投资强度、产业类型、企业规模做针对性引进,切实遵循园区发展规律,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运作。三是加大开发区建设力度。注重调整产业结构,要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由“小散低”的产业类型向规模、集中、中高端转变;由同质化的产业布局向差异化发展;由招商引资向选商引智转变;由重视硬环境向软硬环境并重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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