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王庆琰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也是推动简政放权的最直接要求。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层面的行政审批项目已减少了600多项,显示了国务院不断加大审批制度改革,持续释放市场活力的执政智慧和改革决心。近年来,我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也做了很多探索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审批过程中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凸显,具体表现在: 一是效率低下。行政审批中心定位不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不到位。对审批窗口授权不充分,不能实现窗口接件与部门审批的前后台联动,当场办结率几乎为零,甚至变成单纯的“接件窗口”。 二是行政审批流程有待优化。一些政府部门审批流程的前置条件过多过细,审批流程重复、阻塞。以市政项目为例,在各项工作顺利的情况下,要经过立项、用地预审、选址、环评、节能、可研、规划许可、土地、消防、设计审批、概预算审批、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16个环节,需要219个工作日,这还未计入项目本身需要的勘察、规划、设计、其它资料准备、图纸修改和专题论证研究的时间。而且,由于项目审批一环扣一环,若某一阶段不批,则下一阶段就无法实施,进一步延长了审批时间,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相当被动。更严重的是,部分审批甚至相互前置,导致审批流程繁杂以及效能的低下。 三是行政审批的监管有待重视和加强。目前,存在政府部门只审批不监管,或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还有的监管手段单一,监管不到位。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制定优化行政审批目标,并力争在一定期限范围内落实。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一是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二是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系统的协商,进一步对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清单进行梳理,对拟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进行筛选,以是否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更好发挥政府服务作用为核心标准。三是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意见,避免各部门自说自话,对于各部门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用“第三只眼”从整个流程、程序要求上进行跨部门审视,以保证前后环节的协调性,从而使优化后的行政审批程序更科学、更亲民,审批窗口的职权更明确。 二、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一是通过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实现跨部门联合审批,简化企业办事流程,降低办事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应充分发挥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公的优势,由政府搭建一个封闭的办公传送平台,以项目为单元,将所有有关该项目的批复文件上传到行政审批中心的办公平台上,并设置查阅权限,供审批该项目的有关职能部门在网上审阅、批复,实现“无纸化办公、无纸化签批和无纸化存储”,让项目投资者通过网络与政府各职能部门进行交流、对话、办事,变低效的“群众跑”为高效的“网络传”。二是对于一些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批事项,应当明确主要牵头单位,对办理程序进行检视和优化,抓住关键环节、关键点进行流程再造,积极推行并联审批。三要全面清理前置审批,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事项,彻底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推出和落实更多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项目。另外,还要加强对中介机构及行业的管理力度,修订中介组织收费目录清单和标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定、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 三、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要义,是要切实做好“放管”结合。要实现这一目标,第一,既要解决越权越位问题,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活不放任,避免权力下放后出现“权力真空”。第二,要把加强监管与提供优质服务结合起来,以监管促进服务品质提升,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第三,要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共信用负面清单管理,通过事中信用预警及事后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效能。 如此,方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动力,使改革红利惠及最广大群众。找准优势把脉产业 精准施策力拔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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