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政协委员、晋泽旭胜农牧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国胜,县政协信息中心李宁宁反映: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日益增加,农村闲置土地增多,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土地流转有了供需市场,规模经营不等、形式多样的土地流转在农村较为普遍。但由于制度、管理、操作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市农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部分农民会在承包者承包期间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增加土地租金,如果承包者不增加租金就通过阻拦道路、破坏生产机械等方式威胁土地承包者,导致承包者的生产工作无法正常运行,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有的甚至致使矛盾升级,成为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导致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机构不健全。虽然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土地使用权流转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普遍现象,但由于在市、县层面尚未形成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增减量变化情况无法及时掌握,土地转出、转入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联系,转包费、租赁费没有一个可参考的标准,也没有与土地流转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衍生服务机构,阻碍了土地流转更大范围、更公平地进行。 二、程序不规范。在调查中了解到,农户在流转土地使用权时90%以上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书面合同。有的即使签了合同,也比较简单、不规范,流转双方在责、权、利关系上没有明确的责任、义务等规定,也无违约责任,更没有考虑到今后市场可能存在和出现的变化因素,特别是对保持地力没有足够重视,给之后出现合同纠纷埋下了许多隐患,对社会稳定产生直接影响,加大了镇、村两级开展工作的难度。 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建议成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发布、政策咨询指导、合同审查备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规范文本,指导合同签订工作,规范土地流转手续,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完善各级农村土地流转机构。在市、县层面成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工作,强化土地流转的政策指导、合同签约和登记手续,依法保障流转土地的各方合法权益。 三、要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的政策,帮助农民解疑释惑,使农民了解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熟悉土地流转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明确各方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稳妥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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