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晋城中院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大会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主持会议并代表中院领导班子向大会作述职报告,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第三考核组组长、市委政法委调研员崔玲玲,考核组副组长、市法学会副会长苏洁等考核组成员出席会议,中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崔玲玲在讲话中对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她强调,要充分认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全力以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要把握重点,按照今年考核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严格程序方法,认真做好工作。要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协调,圆满完成考核任务。
于昌明在述职中指出,2018年,市中院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呈现整体推进、亮点频出的良好态势。一是党的建设全面提升。二是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四是基本解行执行难工作深入推进。五是减刑假释工作深入推进。六是“类案专审”深入推进。七是虚假诉讼防范惩治工作深入推进。八是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深入推进。九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十是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深入推进。十一是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十二是调研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市考核办要求,于昌明针对个人履职情况尤其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厘清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于昌明强调,2019年,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随后,考核组查阅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相关资料,组织开展了综合测评、担当作为评议和考核谈话。 (供稿: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