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政发〔2019〕1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主线,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和建立灾害事故防范救援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为目标,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现就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抓住“少数”这个关键,深入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管理,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和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任务清单,实行照单履职、照单问责,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三是继续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不断提高隐患自查自改本领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督查已挂牌企业挂牌责任人的履职尽责情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四是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设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车间、班组、乡村、社区网格员在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方面的作用,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确保落实责任无死角、无例外。
  (二)突出重大危险源管控。在全市范围开展较大以上危险源辨识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到的危险因素,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台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明确监控措施、责任人、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每季度向同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较大危险源排查、建档、整改和管控等情况。
  (三)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煤矿。持续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严格落实规划区“先抽后建”、准备区“先抽后掘”、生产区“先抽后采”措施。继续深化防治水“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加强顶板管理,加强机电及机械管理。
    非煤矿山。持续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重点督促地下矿山和中型以上矿山企业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
    危险化学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源长制。
    冶炼铸造企业。对30家涉及煤气(煤层气)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开展评估。
    道路交通。推进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对桥梁防撞护栏进行排查加固;继续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率达到70%;对高速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联合排查整改;继续开展“货车靠右行”“大车贴壁进洞”等专项整治。
    建筑施工。把防坍塌、防坠落作为重点,着重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照方案施工等问题。
    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依托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平台,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将电气线路改造作为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继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博物馆、文物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继续推动养老机构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特种设备、旅游景区、森林防火、水利防汛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基础条件一般的,实行计划检查、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条件差、问题多、风险高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作为重点,增加执法检查频次;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反“三违”活动,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深刻剖析事故原因,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近3年来发生的较大以上典型事故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要严格执行“四个清单”制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严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六)高危行业专项检查全覆盖。一是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6类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要全覆盖;二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要全覆盖;三是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要全覆盖;四是继续开展冶金工贸行业高温液态熔融金属吊运、有限空间作业、煤气(煤层气)、涉爆粉尘、液氨制冷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企业要全覆盖;五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理,重点场所要全覆盖;六是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老旧桥梁、隧道的隐患排查,重点路段要全覆盖;七是严格检查建筑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重点项目要全覆盖;八是“两节两会”、高温雨季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全覆盖。对查处的问题和隐患,监督相关责任单位逐条整改落实;一时不能整改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管控,防止发生事故。
    (七)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
    (八)继续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高危行业企业要全部构建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已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要定期检查评估“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及时完善工作制度,改进运行方式,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发挥作用。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巩固已经开展注册登录隐患排查信息化平台的千家企业,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继续扩大覆盖面,2019年底企业数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500家。
    (九)继续深化改革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所承担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对标对表倒排工期,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总量的80%。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要求,从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逐一对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内容,对照查找城市安全管理的漏洞和短板。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在工业园区、商贸服务、中小微企业全面实施订单式、协作式购买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解决企业专业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十)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整合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民政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应急指挥系统,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军事机关参与、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的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相关规定,划分部门事权,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
    (十一)强化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市县在机构改革中要配齐配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根据职能划转,充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人员;乡村要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力量,配齐网格员。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边组建边应急,快速完成“三定”方案编制,完成所有机构和人员转隶,完成监管执法人员调整配备。
    (十二)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全市民兵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形成编组相对独立、任务各有侧重、行动相互支援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做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教育训练力度,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做到一专多能,全力建设纪律严明、铁令如山的过硬队伍。根据区域特点,优化专业队伍布局,积极推进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十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尽快制定修订适全市区域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修订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类和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并编制成方便实用的手册,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十四)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水利防汛、森林防火、地震、桥涵隧道、城市内涝等10项事故灾难类和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的高效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装备配备的实用性和应急队伍的协同性,确保应急救援队伍能够第一时间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五)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重点企业、应急机构、应急专家、应急物资装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等信息进行普查,建立完善的信息库。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生产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储备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实用性强的救援装备,重点配备救援和通信指挥车辆以及侦测搜寻机器人、无人机、救援防护等装备器材。
    三、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十六)统筹灾害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规划,明确分工,抓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应急救援中心等九项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山西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应急避难场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五大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政府减灾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市政府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在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建立与军队、武警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
    (十七)统筹综合减灾。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制定出台《晋城市应急物资联动保障工作意见》,健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灾害救助体系,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根据灾情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及时下拨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十八)统筹综合防灾。
    森林防火方面。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山。认真抓好“五清”(清坟头、清林边、清地边、清路边、清隔离带内可燃物),强化网格化巡查及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确保做到预防扎实、组织高效、快速集结、有效扑救。
    防汛方面。对全市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体检,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止于未发;及时会商研判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引导城乡群众及时有效防范应对重大灾害;提前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和群众防汛队伍,细化防灾、抢险、撤离、救援等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物资资金保障和医疗、电力、特种设备等专业队伍储备。
    地质灾害方面。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气象、水务等部门联合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机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排查铁路、公路、水利、城市建设等已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震灾害方面。建立组织有力、决策科学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构建反应灵敏的地震速报信息平台,为科学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三基”建设
    (十九)大力推动基层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保障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足额保障公共安全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管理工程和安全监管设备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保障应急救援和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工作、装备等费用。加强基层消防站、消防队、训练基地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弥补历史欠账,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各级财政、审计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提升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二十)不断强化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所有国有大中型企业都要带头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深入开展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继续加大“安全晋城”微信公众号覆盖推广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继续开辟《安全晋城》电视栏目,在晋城广播电视台开办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专题电视栏目,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活动,普及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一)着力提高基本技能。坚持各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依托各级党校和专业院校,举办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组织脱产培训、集中轮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要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纳入各类职业教育和企业岗前培训,突出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内容,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建设应急安全VR警示教育基地,加大应急能力培训演练、消防安全互动体验、有限空间安全互动体验、危险化学品安全互动体验、4D警示教育体验力度,提升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和督促各类学校开展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和防火防震等应急逃生演练,在职业技术学院、驾驶员培训学校和学生军训中开展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共识。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