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制定方案
  实施主体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方案。加装电梯方案须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电气安全、防雷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且不影响既有多层住宅的整体性安全。
  第二步:充分公示
  实施主体应当在拟加装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显着位置,就相关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意见和加装电梯方案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中应标明向社区或街道反映异议的联系方式),公示期不少于十日。如存在异议情形,由所在社区或街道负责组织调解,直至达成共识。
  第三步:提出申请
  实施主体书面提出加装申请,征得房屋所在社区同意,报街道办事处对业主意见、方案公示情况等初审后报市加装办,市加装办对加装条件进行核实,组织进入审批流程,并办理批复手续。具体审批流程及申请材料由市加装办制定发布。
  第四步:建设安装
  实施主体委托具有建设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加装电梯方案进行建设安装。区、市两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安装过程特别是施工安全、质量等及时加强监管。
  第五步:竣工验收
  加装工程竣工后,由市加装办牵头组织加装电梯设计、施工、安装、特种设备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依规办理验收手续。
  第六步:依规使用
  加装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投用后要落实电梯运维管理责任,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运行安全。
  第七步:申请补贴
  加装电梯通过竣工验收后,实施主体向市加装办申请补助资金,市加装办审核出具手续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补贴方案拨付至城区财政,由城区财政具体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