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起草的背景
  近年来,晋城市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了从市国资委到市国投公司再到市属企业的三级国资监管架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的股权划转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现行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的体系制度尚不够健全;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资源配置职能没有充分发挥;资产使用、处置管理等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机制尚不完善。
  为进一步改善国有资产管理碎片化现状,杜绝国有资产管理“盲区”,激活存量、优化增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政府印发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意见》。
  二、《意见》的几大亮点
  1.全面盘活存量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晋城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众多,各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国有资产得不到充分整合,呈现出散、乱、弱的特点。本次《意见》直指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存在的弱点,明确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摸底、区分及梳理,加快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市场化,放大国有资产效能,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全力推进企业国有产权整合划转工作。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效能尚不能充分发挥,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产权结构,加大企业国有产权整合划转工作,巩固和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级国资监管架构。一些国有产权整合划转至晋城国投公司之后,晋城国投公司作为国有产权出资人,要加强国有资产统筹管理,根据国有企业业务属性,构建业务板块,引进专业人才,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宜兼并则兼并,宜重组则重组,宜注销则注销,发挥国有产权整合效力,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效率,改变部分国有资产散、乱、弱的特点。
  3.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国资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收入收缴和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收支行为。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应当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意见》指出,晋城国投公司按年度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市财政按上缴额的70%返还晋城国投公司,用于补充资本金、国企改革、促进转型升级、提升技术改造、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等支出,这将有利于晋城国投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平台,更好地服务于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意见》的晋城特色
  1.创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巩固和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级国资监管架构,通过晋城国投公司实现国有资产有效整合。
  2.从晋城实际出发,考虑到晋城市国有资产监管权责划分存在的问题,将行政事业性单位下属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晋城国投公司,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供稿: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