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政府部门权力及责任清单
 

晋城市政府部门权力及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要求,按照《晋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晋市政发〔2016〕20号)的规定,晋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于2017年7月5日研究审定了《关于调整晋城市政府部门权力及责任清单有关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现将《晋城市政府部门权力及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予以公告。

  一、本次调整涉及16个政府工作部门和2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共计160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新增39项,取消58项,下放11项,调整行政职权实施主体、类别、依据等52项。调整后,全市39家部门共保留行政职权事项3058项。

  二、市政府部门权力及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市政府部门权力及责任清单。

  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对清单的运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晋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