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两年的酝酿,几易其稿,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并由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

    从此次批复的 “总体方案”看,我省将通过改革财税体制、完善土地制度、创新和改革金融、加大开放等10项措施,分两个阶段,力争通过20—30年的努力,使综合配套改革效应得到持续显现。届时,我省综合经济竞争力、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达到全国上游水平。

    A进程

    转型路径:两个阶段完成目标

    根据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我省将“力争通过20—30年的努力,综合配套改革效应持续显现,结构合理、新型多元、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立,综合经济竞争力、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达到全国上游水平,呈现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崭新面貌。”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通过两个阶段来完成。从现在到2015年为发展的第一阶段,我省通过实施“十二五”规划,将减轻经济对煤炭资源的依赖、初步形成“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产业体系。
从2015年到2020年是发展的第二阶段。届时,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修复、城乡区域发展、民生改善四项重点改革内容都将取得明显进步。综合经济竞争力和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在转型发展过程中,我省将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在这三项基本原则下,国家鼓励我省大胆破除阻碍经济转型、科学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束缚,鼓励探索试验有利于资源有效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做法。

    B目标

    产业转型:煤焦铁电重组服务业唱主角

    在我省提到转型发展,就不得不提煤炭行业。此次总体方案提出,要提高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就地转化率和综合利用率。把宝贵的煤炭资源利用好,用最少的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的社会产出。

    未来,我省将全面实现煤矿综合机械化开采。加强煤炭就地转化,发展坑口电站、变输煤为输煤和输电相结合,延长煤—电—铝、煤—焦—化、煤—气—化、煤—电—材等资源循环产业链。

    对于此前备受关注的煤层气开采方案,我省将坚持“先采气后采煤,先抽后采”,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和综合利用。对于过去已经批准的同一区域内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分属不同矿业权人的项目,通过协商解决先抽后采问题;新开发项目应先采气后采煤,实行先抽后采。

    在2008年我省煤炭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未来将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按照一个规划区块范围内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开发主体的原则,进一步进行煤炭资源整合。此外,我省将全面推进焦化、冶金、电力等行业的产业整合和兼并重组。加快推进煤炭、冶金、焦化、电力、建材等上下游关联产业的联合兼并重组整合,促进资源型企业跨行业、一体化发展。

    在做大做强煤炭产业的同时,我省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使服务业增加值比重5年提高到40%以上、10年提高到50%左右。充分发挥山西作为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中国古代建筑“博物馆”等的历史文化优势,利用好晋商大院、关公故里、佛教圣地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把旅游业打造成重要的支柱产业。

    此外,我省将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物联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把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建设成为立足山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现代化的交易中心。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加快推进朔州市开展国家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建立工业废弃物、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今后,我省将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重大项目相对集中布局。启动建设太(原)榆(次)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区。

    除了煤炭和相关行业,我省未来还将发展煤矿机械、铁路装备、重型机械、重型汽车、不锈钢、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通过10年努力,我省接续替代产业将成长为支柱性主导产业,主要工艺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生态修复:集中建设四大生态屏障

    在转型发展中,除了转型经济发展,我省还把生态修复作为了主要任务之一。未来,我省将以汾河流域和大同矿区生态修复为龙头,对全省11条重点河流和国家规划的18个重点矿区的采煤沉陷区、采空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进行全面修复。“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将降低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

    在减排的同时,我省将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实施太行山、吕梁山和荒山、荒沟、矿山、道路、城乡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集中建设晋北和晋西北防风固沙林区、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区、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养林区、中南部盆地防护经济林区四大生态屏障。

    在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方面,我省将完善引黄配套供水体系,改造提升提黄能力,推进提黄灌溉工程建设,做好我省大水网规划和实施工作。加强汾河、海河流域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逐步实现采补平衡,倡导节水生产生活方式。

    城乡统筹:实施太原都市圈战略

    在城乡统筹发展方面,我省将利用5年时间将城镇化水平提高到55%,利用10年时间提高到60%以上。

    在城镇化率提高的同时,实施太原都市圈战略,以太原都市区为核心,以太原、晋中同城化为重点,以阳泉、忻州、吕梁为支撑,
把太原都市圈打造成为中部崛起新的增长极。另外,在晋北、晋南、晋东南我省将发展三大城镇群,从而形成“一核一圈三群”的城镇体系。加快重点镇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转型强县。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为发展农村经济,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让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开展结对帮扶,5年内使全省现有贫困人口减少50%。加快农村饮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公路、供电、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对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给予重点扶持,在全省范围内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开展结对帮扶,加大偏远农村移民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有机农业、观光农业,优化种养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做大做强特色食品产业。

    改善民生: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全覆盖

    在民生改善方面,我省将积极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突出抓好资源枯竭城市和老工矿区职工及其子女的就业。

    在促进就业的同时,对劳动者还将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大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在社会保障方面,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实施好教育、卫生等领域的重大民生工程。“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和煤矿采煤沉陷区危房搬迁改造,实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在社会安全方面,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以煤矿为主的工矿企业和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

    C措施

    创新机制:建设大运经济带

    在转型综合改革实验中,创新机制,完善产业转型是发展的第一要务。未来,我省将着力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矿业权按市场原则有偿取得制度,矿业权价款收益地方留成部分除用于资源勘查、保护和管理支出外,主要用于支持资源所在地转型发展、改善民生和分离国有煤矿企业办社会职能。

    提高煤炭等资源开采准入标准,重点支持非资源型产业发展。积极引导非国有煤炭企业将利润的一定比例投向非资源型产业。

    健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建设大(同)运(城)经济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把物流业纳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启动我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试点。

    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推动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财税改革:煤炭资源税从价定率计征

    在财税改革中,我省首先提出了将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加快推进煤炭等资源税改革,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另外,中央承诺加大对转型的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对山西水源保护和生态恢复给予支持,加大对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民生项目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对山西的转移支付水平。

    盘活土地:复垦与建设用地调整利用相挂钩

    在土地利用方面,我省也将先行先试。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惩考核机制,实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考核制度。开展采矿业土地整理,推进朔同地区成片盐碱地改造利用。

    为满足转型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我省将推进用地制度改革。以太原城市圈及其他设区市为单元,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市、县,对煤矸石占地、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的复垦,与建设用地调整利用相挂钩,通过复垦的土地可以调整使用,优先用于转型项目。探索露天采矿用地方式改革,探索推进土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重点转型项目用地保障、未利用地审批等改革。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完善和创新宅基地管理机制。

    科技创新: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在科技创新方面,我省将设立政府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业务。“十二五”末,我省地方政府研发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进入中西部地区前列。

    未来,我省将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与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设一批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推进省重点大学进入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一批对资源型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特色重点学科。

    金融改革:设引导基金扶持发展创业投资

    在金融创新改革中,我省提出要打造金融创新高地。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积极参与全国性证券场外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发展创业投资;规范发展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基金)。研究在太原增设焦炭期货交割仓库。

    发展“晋商金融”,做大做强晋商银行;支持国内外各类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探索建立农业贷款保险制度,推进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继续完善农户小额信贷制度。

    排污权交易:设立太原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所

    未来我省还将建立生态环境产权制度,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按照有关规定,研究设立太原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所。建立污染者付全费制度。

    建立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和补偿机制。实行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机制,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加快水权转换和交易制度建设,开展跨行政区域水权交易试点。

    户籍改革:农民工及家属可转为城镇居民

    在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方面,我省将加快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让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规范征地管理,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适时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权。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

    我省将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把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暂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护。

    完善社保: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异地就医协作机制,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和城乡统筹。探索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按规定将国有煤炭企业已退休职工中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

    行政管理改革:调整完善行政区划实施扩权强县

    为提高我省行政效率,提高招商引资能力。我省将合理调整完善行政区划,实施扩权强县。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强化投资项目科学管理的同时,我省将规范前置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建立转型项目储备库,推进转型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建设一体化管理。

    加大开放:设立综合保税区及保税仓库

    在大力招商引资的同时,我省也将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推进与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鼓励煤炭、冶金等行业的优势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

    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快内陆口岸建设,支持我省条件成熟的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开发区和重点加工贸易企业设立保税仓库。加强跨区域口岸合作,建立陆港航一体化大通关链条,提高口岸服务功能。

    密切与京津冀的协作发展,积极融入环渤海经济圈。探索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沿海地区合作,建设出海通道、临港产业和物流基地。同时,开展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