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与革命是近代落后的结果,革命当然不是近代以来中国落后的原因。而对于“中国近代何以落伍”这个大题目,则大致又有几种回答:其一,是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帝国主义侵略和资本全球扩张所致;其二,则是一般地、抽象地将其归之于中国在制度、技术乃至文化上的落后弊端,以及西欧的先天优势(以马克斯·韦伯的理论最有代表性);而我的看法是:中国是一个以“天下”和“世界”为担当的文明,资本主义则是自1500年以来从地中海地区发展起来,以金融和军事技术为核心,向世界扩张的体系。这两种有深刻历史传统的组织形式,在500年历史间漫长的“互动”、博弈,才构成了我们解释500年来世界大势和中国“天下兴亡”的关键。从这个角度说,那些构成中国近代衰落的因素,往往又曾是支持中国长期繁荣的因素,这正如我们文明中固有亟须变革的弊端,但其中却同时也蕴涵着近代改革与革命以及中国现代复头的种子。只有了解中国文明形成的长期性、历史性、复杂性,同时又了解资本主义制度产生的历史性和复杂性,而不是抽象地将问题归之于“制度”和“体制”而简单地打发掉,我们才能对于上述重大历史课题作出真正有意义的探究。

    将中国的近代衰落简单、抽象地归之于“专制制度”,特别是所谓“国无宪法”、“民无权利”,这其实是晚清和民初就有的议论,它终究要流于一种耳食之谈,沦为与历史和现实实践脱离太远的空洞教条。对其浅陋机械,前人已多有讥评。如钱穆就曾说:“谈者又疑中国政制无民权,无宪法。然民权之表达亦各有其方式及机构,能遵循此种方式而保全其机构,此即立国之大宪大法,不必泥以求也。中国自秦以来,既为一广土众民之大邦,如欧西近代所行之民选代议士制度,乃为吾先民所弗能操纵。然诚使国家能历年举行考试,平均选拔各地优秀平民,使得有参政之机会;又立一客观的服务成绩规程,以为官位进退之准则,则下情上达,本非无路。晚清革命派,以民权宪法为推翻满清政府之一种宣传,固有效矣。若遂认此为中国历史真相,谓自秦以来,中国惟有专制黑暗,若谓‘民无权,国无法’者已两千年之久,则显为不实之谈。民国以来,所谓民选代议之新制度,终以不切国情,一时未能切实推行。而历古相传‘考试’与‘铨选’之制度,为维持政府之两大骨干者,乃亦随专制黑暗之恶名而俱灭。于是一切官场之腐败混乱,胥乘而起,至今为厉。此不明国史真相,妄肆破坏,轻言改革所应食之恶果也。”

    中国当然不是从不没有制度。自上古以来,就有以黄帝为代表的“血缘世系”以及以尧舜为代表的“名分世系”二者并存,就前一个世系而言,权力的合法性来自贵族血缘承继;就后一个世系而言,权力始终是向平民开放的,这就是所谓:“人人皆可为尧舜”。而这里的“平民”,更不专指士、士族、士大夫,也包括士农工商各阶层——特别是包括少数民族。太宗李世民以少数民族血统者,太祖朱元璋以贫苦农民可以作皇帝,其合法性就来自于尧舜的名分世系。这两个世系的互动沿革,就是所谓“多元一体”的制度基础。从历史的长时段看去,倡导“天下为公”,不断向平民、向少数民族开放权力的尧舜世系、尧舜体制,是比导致罗马帝国迅速崩溃、贵族院垄断权力的“宪政”更合理、更进步、更能经受历史考验的制度,这已经为中国的长期统一、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所证实。

    作为最后一个汉家王朝,明朝无疑处于中国制度的重要转折期,从体制的上层看,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它是历史上皇权与士大夫阶级冲突最激烈的王朝。太祖洪武十三年,废除了自秦以来辅佐天子处理国政的相位,这成为对中国政治制度的极大变动。从此天子直接面对六部,六部有建议权,而天子则独揽决策权,另设内阁大学士,为天子襄理文墨,但内阁大学士没有建议权,为了避免皇帝与六部之间发生直接冲突,遂设司礼监居中传递协调——如此多头、侧面之管理体制,自然使得行政上彼此之掣肘成为不可避免;世宗、穆宗和神宗在位期间,皇权与六部之间的冲突,终于达到不可化解的僵持阶段,竟造成这三任皇帝几乎不见六部官员的局面。此后,作为皇帝代言人的内阁大学士和司礼监,与士大夫的代言人六部之间的冲突更是日益加剧、不可协调。而从基层看,胥吏、豪民和生员结合为一体,甚至成为一“虽未掌握武装,但已掌握钱粮”的空前势力。明末置天下饥荒于不顾而放手聚敛的,就是这个全面控制基层的利益集团。可见,皇权与官僚体制之间的激烈冲突和矛盾的不可化解,上层与基层的全盘脱节,造成了明代中期以来国家行政效率、国家组织效率的迅速衰败。

    而这一时期,恰恰又是世界史的大变革时期,因为一个银行家、战争和国家密切结合的军商合一、军政合一、资本与国家合一的体制,此时正在欧洲勃然兴起,而1500年以降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上中下结构却开始走向脱节,以至于国家的一切改革非但不能动员官吏,反而总是被庞大的官吏集团所阻碍,国家组织效率的严重下降,使得一切政治经济改革都不能真正实行。实际上,最终导致明王朝瓦解的,不但有皇权专制的原因,更有作为社会精英的士大夫阶级之颟顸独断,以及胥吏、豪民阶层控制地方。无能而颟顸的士大夫阶级为了一己之私,妄图以道学的专制垄断社会权力,这种“士大夫阶级的道学专制”,更促成了体制从内部的解体。而正是由此看来,钱穆的博学,恐怕也是士大夫一家的博学,因为在他那里,无论均田重农还是平等夷狄,这些都不算数,只要你不尊重“四民之首”的士大夫,那么你就是专制。而他所同情、追随的国民党,虽曾标榜、号称要继承中国政治制度的有益因素,如在美式“三权分立”之外,再加上中国式的“考试”与“监察”两院,以成为“五权”宪法,而这种精英运动的体制,又究竟是否行之有效,自然也早已被历史所证明。

    不过,确如钱穆指出:民权的表达和实行不能单靠一纸宪法和几个代议士,关键在于形成下情上达的有效机制,他的这种看法倒是真有启示性的。而且,毫无疑问的是,诚然如他指出:中国作为一个悠久的文明,自然不能说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制度”而只有“专制”,例如所谓均田与兼并、科举与选举、郡县与封建的制度争论,实际上就一直贯穿于中国历史之中,并构成了近代以来中国改革与革命的真正动力。看不到这一点,自然也就不能说对中国的文明有起码的了解,那甚至就会沦为钱穆所讥讽的:中国近代以来之所以一再自食“改革的恶果”,尤其是老百姓一直不得不一再承担起“改革的后果与代价”,这往往就与精英们没有知识和眼光,只会看见私利和短期利益最有关系。

    而与钱穆比较起来,黄仁宇先生虽未从过政,毕竟吃过粮(古人只把“军粮”称为粮),因此,他的有些话恐怕还算是比较到家的。他说:“过去的中国百年史,过于重视上层结构,很少涉及低层。比如说,民国初年的立宪运动与政党,他们本身对社会是一种外来异物(foreign body)。其领导人不乏高远的理想,而他们身后却无支持的选民(constituency),满腹经纶自然也无从化为具体方案,更何况渗入民间,所以一遇军阀逞凶,就无能为力,而他们在历史上的意义也因而消失。”说到制度变革,孙中山以来的改革家们其实最终也都不得不认识到:这绝非立一纸宪草、推几个“民意代表”即可完成的便宜事,而这里的道理,就在于“变制度易,变社会难”(这一点鲁迅等“先觉者”其实早在辛亥之后就一直“无可措手”地痛感着)。因此,要从根本上变革社会,那就非要从基层做起、从中国人口的大多数——农民做起、从土地制度做起不可;要真正变革社会,就非要找到、找准中国社会的真正主体不可。以为单靠几个“民意代表”的三寸不烂之舌即可变革中国,这不过就是黄口小儿式的政治幼稚。以至于有人说:500年来,中国最不成熟的就是上层和精英,而精英们最大的不成熟,就在于他们总是要咒骂下层民众“不成熟”——这实在是很可玩味的格言。

    至于说到变革中国的主体,近代中国早期的改革者如康有为,曾寄望于作为“儒主”的皇帝的“公心”,这自然不能成功,而到了孙中山先生找到革命政党,这才算是初步找到了变革中国、特别是进行民族革命的抓手。但是,解决土地制度问题、训练和组织广大农民,从劳苦大众、从最基层出发改造长期为胥吏、豪民所把持的基层社会结构,这才是中国共产党成功领导中国完成民族革命,再领导中国走向社会改革与社会革命的关键。而倘若放弃了这一根本关键,汲汲于从上层、从书生们的狭小视角空谈所谓的“制度”和“技术”之优劣,无论是搞“三权分立”还是玩什么“五权宪法”,那就不仅是短视,而且是舍本逐末,而这种“瞎折腾”,终将自食“改革造成的恶果”,才是必然的事情。

    时下人们恐怕都知道,近代以来,中国没有科学、工业、自由和民主是不行的,但是,如果离开组织劳苦大众特别是农民这个中国社会主体,离开了改造土地制度这个中国经济的最深层的基础,如果没有与基层现实密切联系的革命政党作为社会改造的利器,那就不会有革命和改革的成功,而中国几千年来皇权直接面对千百万马铃薯一般小农、毫无动员效率可言的“一盘散沙”的社会结构,更不能得以根本改变。正是毛泽东、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一举改造了中国的基层结构,历史告诉我们:今天绝不能小视人民组织起来的力量,更不可小觑创立社会基层结构的伟业,因为它一方面使得农业上的剩余得以转用到工商业,同时又使得工商业的发展反过来可以吸纳大量的人口就业谋生,而且,国家从此方才可能有上下交往、良性的财政管理,这又使得中国第一次有了独立自主的发钞权和货币主权。——但是,对于这一浅显的道理,却不是人人都愿意承认的。以为靠“个人自由”、一纸宪草、几个“民意代表”就能解决一切中国问题,这其实就是中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根深蒂固的定见、偏见和一塌糊涂的“政见”。“岂有文章惊天下,漫道书生事不成,百年一觉浮沤里,悲欣交集说摩登”——其实,就我个人来说,真正弄明白这个道理,更不是一朝一夕的。

(摘自韩毓海《五百年来谁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