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19〕8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19〕9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阅读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和材料要求准备。
二、申报程序
运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按顺序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科,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文娟 李闫燕
联系电话:0356—2688002
邮 箱:jckjjcgk@163.com
五、注意事项
按照《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79号)规定,山西省众创空间有效期为3年,2015年、2016年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已到期,已到期众创空间进行重新认定,不提出重新认定申请的,自动取消其省级众创空间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科技局将不予受理和推荐。
1、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的;
2、申报材料不完整,缺少必备附件的;
3、超出市科技局规定受理时间的。
六、相关连接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