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来临,为加强全市高、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我市广大考生在高、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2019年6月1日至6月22日为噪声污染严管期,在此期间,全市所有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噪声严管期内夜间(20时至次日8时)、午间(12时至15时),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露天娱乐、集会等产生噪声的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利用高音喇叭或产生高音量的设备招揽顾客。
  三、高、中考日全天(6月7日-8日;6月20日-22日),各考场周边200米内禁止从事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
  四、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抢修、抢险施工的应在作业开始后2小时内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
  五、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六、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
  七、高、中考期间,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考场周围的噪声源实行重点监管。
  八、凡违反本通告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九、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12369(全天)。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