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拔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考察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10名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名单如下: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准考证号

1

晋伟波

20190810121

2

卢昱岚

20190810304

3

张  静

20190810113

4

韩  波

20190810108

5

王  迪

20190810125

6

王  斌

20190810219

7

韩  曦

20190810110

8

张  洁

20190810102

9

张雨枫

20190810205

10

马丽莎

20190810107

 

  二、考察

  考察工作于2019年9月9日—11日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晋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9月11日上午6:40前

  地点: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楼前(泽州路1241号),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于体检当天上午6:40前,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逾期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2. 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 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4. 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 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各组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6. 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7.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

  咨询电话:晋城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0356-6995025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