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晋城市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任:范兆森
  • 窗口电话:2190564

    服务电话:2190564

    投诉电话:2190564
工作职责
    (一)开发区管委会依据省、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审批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审批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包括环保设计),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和工程验收事务。颁发市统一编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并报市城建规划部门备案。
  (二)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在市财政中单列,实行独立的财政预、决算体制。按照实际,对区内各项税收、行政性规费等预算内、外收入,在保证上交中央的部分及有特殊规定的外,地方财政收入核定基数,定额上交,超基数部分分成。
  (三)开发区区域内的土地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开发区管委会管理规划区域内房地产开发和房屋产权、产籍以及房地产市场,直接办理房地产交易、出租、转让、抵押、变更登记手续,颁发市统一编号的《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预售证》等证书。
来信须知:
1.如实填写来信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2.来信人投诉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或者恶意攻击他人;涉及到法律程序的信件不予处理,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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