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田飞 庞彬报道)近日,我市被省文明委授予2008—2009年度省级文明和谐城市荣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康吉仁代表我市出席大会,捧回“省级文明和谐城市”牌匾。

   “省级文明和谐城市”是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最高奖项,每2年评选一次,这次是我市继2004年首次获得省级文明城市以来,第四次获此荣誉。只有常态化的创建,才能实现常态化的文明。近年来,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文明城市创建统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坚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创建信念,坚守矢志不移、锲而不舍的拼搏精神,坚持攻坚克难、务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带领全市人民掀起了一轮胜似一轮的“做文明晋城人、建文明晋城市”的创建热潮,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源源不断的创建成效,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全市两次荣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殊荣,四次蝉联省级文明和谐城市称号。我市的创建工作之所以能够扎实推进,突破创新,成绩显着,主要得益于“四个坚持”的有力保障。一是坚持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才能扎实推进。我们坚决落实完善“领导主抓,责任明确,督查推动,考核奖惩,投入保障和宣传发动”的六大创建工作机制,同步发挥作用,整体推进创建活动,保证了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坚持城乡共建的工作举措。以实现城乡文明建设一体化为指针,始终秉承“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协调发展”的创建思路,以城市的标准建农村,以市民的理念育农民,形成了“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新农村”四位一体的创建格局,达到了市民农民文明素质同步提高,城市乡村文明程度共同进步的良好效果。三是坚持持之以恒的工作作风。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坚持思想不动摇,标准不降低,劲头不放松,创建力度不减弱,一步一个脚印,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作风和状态扎扎实实推动工作不断前进。四是坚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基础。“创建为民,创建靠民”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群众充分享受文明创建的成果,使创建活动真正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意识和强烈愿望。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实践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热潮推动着全市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向新的更高的目标奋进。

    在文明城市创建的带动引领下,全市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呈现出蓬勃开展,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135名集体和个人荣获2008—2009年度省级文明和谐创建先进典型。高平市成功跻身省级文明和谐城市行列。全市荣获省级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的9家,省级文明和谐单位的51家,省级文明和谐乡镇的7家,省级文明和谐村的37家,省级文明和谐社区的9家,省级文明和谐风景区的3家,省级文明和谐家庭的4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优秀领导干部6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