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党建工作暨“七一”表彰会议精神,加强党建工作,对于治超事业是一切工作的“根”和“魂”,在具体工作中,重点要提高认识,消除误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做好融合文章,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相互促进。

  要树立好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对于业务部门来说,机关党建毕竟不是直接以经济、行政等业务工作为对象的,党建工作的本质是“政治思想工作”,其作用的发挥更多体现在通过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但现实中部分党员和干部职工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必需要消除认识上的“四个误区”,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消除“机关党员干部素质相对较高,机关党建工作抓与不抓无关紧要”的误区,深刻认识党政机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在前头”的思想意识。

  二是消除“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不直接从事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没有多少干头,难有大的作为”的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意识。

  三是消除“机关党建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一般、要求不高”的误区,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树立“坚持高标准、创造性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意识。

  四是消除“机关党建工作做多了会越权越位、被人误解,工作少干为妙”的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意识。

  同时,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党建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作者为市治超办主任 陈高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