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沁水县支行课题组

  沁水县作为华夏文明发祥地之一,有着丰富的人文资源和旅游资源。加快县域旅游业发展,不仅有利于加快转型发展,更有利于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推动旅游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对金融支持沁水县旅游业发展情况开展了深入调研,旨在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相关政策建议,为上级行和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一、沁水县旅游业发展现状

  沁水县境内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是着名作家赵树理的故乡,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历山,“北方第一文学大宅”——柳氏民居,中国北方乡村第一明代古城堡——三都古城,华北地区最大的绿色观光牧场——示范牧场,国家级森林公园——山西太行洪谷国家森林公园,全省蓄水能力最大的水库——张峰水库。2012年以来,沁水县以建设“文化旅游名县”为目标,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古堡文化、红色摇篮、度假休闲”四大工程,完成了《沁水县“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历山舜王坪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规则》《柳氏民居文物保护利用及旅游开发建设规划》《张峰水库旅游休闲度假区总体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则》《湘峪古堡和窦庄、郭壁古建筑群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举办了山西沁水历山舜王坪文化旅游节、柳氏民居文化旅游节、赵树理文化旅游嘉年华等大型促销活动,精心打造山、水、古堡“三张名片”,形成了“舜王坪山水特色生态游”、“沁河休闲度假游”、“明清古建筑人文游”三条精品线路,共投入资金2.3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公路5条,总里程75公里,历山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全面铺开,柳氏民居、三都古城、赵树理故居等景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建成4A级景区2处,3A级景区1处,2A级景区2处,农业观光示范点3个,宾馆饭店554家,商业服务网点882家,旅行社6家。旅游业发展壮大,为实现“地下转地上,黑色转绿色”开辟了新途径,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2010年10月,在北京第二届中国低碳旅游建设峰会上沁水县被评为“中国低碳旅游县”,2011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首届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绿色论坛暨成果发布会上,沁水县被命名为“中国绿色名县”。2016年, 在中国生态年会上,沁水县荣膺“中国生态魅力县“称号。

  二、沁水县旅游业发展的三大优势

  (一)资源优势明显。沁水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因沁河贯穿县境南北而得名,历史悠久,风景秀丽,旅游资源涵盖了高山、大河、原始森林、高原牧场、古村城堡、古寺壁画、战争遗址等。自古就有女娲补天、舜耕历山的动人传说。既有远古的“下川文明”,也有周文王封原、三晋分家端氏聚、王莽击铜马国沁水、白起屯兵武安寨等历史传奇,现存的河头汉墓群、武安村战国古寨、东峪村北齐石刻造像、玉溪村唐代古塔、窦庄村夫人城等历史遗存映证了沁水历史的辉煌。2014年10月,在民政部第18次“千年古县”专家评审会上,沁水县成为我省继安泽、长子、襄垣和交城县之后,第五个被命名的“千年古县”,是一块走向世界的金字招牌。

  (二)产业优势上升。经过多年的发展,沁水县旅游业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正由旅游资源大县向全省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经济大县迈进,旅游产业发展前景良好。2016年,山西高新普惠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沁水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普惠旅游成功收购沁水历山65%的股权,成为沁水历山旅游开发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收购完成后,普惠旅游将用3-5年的时间,采用“旅游+互联网+金融”的组合发展战略,依托历山景区丰富的自然、人文等旅游资源,将历山景区逐步打造成集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民俗体验、生态农业、养老休闲为一体的全国着名的生态旅游度假区。2017年2月,沁水县召开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对全县“十三五”及2017年全域旅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把旅游产业打造成全县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新一轮旅游发展热潮逐步形成。

  (三)政策优势凸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支柱产业”的发展高度来抓,国务院就此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将我省打造成有特色和魅力的文化旅游强省的目标,晋城市政府制订了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大力实施“旅游强市”战略,将全域旅游工程作为“十三五”时期全市“十大战略工程”之一,沁水县旅游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政策优势凸现。

  三、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信贷投入总量偏少,金融支持旅游业力度不足

  从调查情况看,沁水县旅游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财政投入和民间融资,金融机构对旅游业参与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大,且未形成稳定增长机制。据调查,截至2017年6月末,沁水县8家金融机构对辖内旅游业贷款余额仅为1.47亿元,仅占其贷款总额的2.97%,其中,信贷投放最大的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沁水县支行,发放农村交通中长期贷款1.47亿元,用于支持迎(头)白(桦)旅游公路建设。此外,沁水县农村信用社2017年以来对柳氏民居景区、历山风景区、三都古城景区56户“农家乐”进行了评级授信,对有信贷意向的农户投放信贷资金近百万元,促进了全县乡村旅游的发展,有6家金融机构对旅游业信贷支持尚处于空白状态,金融对旅游业发展支持仍存在较大增长空间。

  (二)经营管理体制与银行贷款要求不匹配,制约了金融机构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

  一是旅游企业贷款大多属于中长期贷款,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景点开发投资所需资金量很大,建设周期长,利润回报慢,风险难以控制,各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上趋于保守;二是旅游产业的特殊性,使得部分旅游景区经营机制缺乏活力。如示范牧场、张峰水库等旅游企业目前实行以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景点管理还没有采用规范化的公司化运作模式,导致各金融机构对旅游业的支持慎之又慎。

  (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滞后,难以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从沁水县来看,由于金融机构尚未将旅游产业纳入信贷扶持的重点,对旅游企业信贷营销缺乏足够的重视,适合旅游企业的金融创新产品非常少,目前对旅游产业的信贷产品仅局限旅游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相关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基本上未得到满足,难以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如目前沁水县金融机构中只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沁水县支行开办了农村交通中长期贷款业务、沁水县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家乐经营贷款等,相对滞后的金融服务难以适应县域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贷款抵押担保难,成为制约旅游业取得信贷支持的主要障碍

  一是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自有资金及资产少,用于融资质押的资产更少,且多为国有资产;二是旅游企业、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时间长,经济效益产生慢,且大多数旅游企业只有景区经营权,导致在申请贷款时难以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物,制约着金融机构对其发放贷款;三是以门票收费权作质押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难度。如目前沁水县风景区内的景点维护及管理人员工资收入大都依靠门票收入,一旦投资出现风险,不仅银行贷款难以收回,而且景点管理人员工资将难以保证。

  (五)相关信息不对称,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能动性不强

  旅游行业发展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涉及旅游资源规划、开发、管理等各方面,因信息不透明、沟通或获取信息成本大等缘故,金融机构难以掌握旅游项目融资需求、收益等主要信贷信息,出于稳健经营的原则,信贷准入门槛较高,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能动性不强。

  四、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健全政银企协调机制,增强旅游业吸纳银行信贷资金能力

  一是通过召开旅游项目招投标会、推介会等,搭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的合作平台。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开发等方面,积极邀请金融机构介入,使其全面了解政府部门支持旅游产业的优惠政策和工作思路;二是地方政府应切实落实好旅游业投资相关优惠政策,如通过设立专项基金解决旅游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资本投入、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建立金融对旅游发展贡献奖励制度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旅游产业;三是整合旅游资源,树立“千年古县,如画沁水”旅游品牌形象,以晋陕豫500公里半径周围省会城市和中小城市群为主攻方向,加强宣传力度,加强与周边市场对接,提升沁水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发挥融资主渠道作用,加大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力度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人民银行应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县域银行加大对当地发展旅游业发展支持力度,使旅游业发展融入“南太行”片区旅游产业发展大环境,成为沁水经济新的增长引擎。各金融机构应不断加强和改进旅游业金融服务,将旅游业纳入信贷重点支持行业,及时满足各类旅游企业有效金融服务需求。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探索建立旅游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推广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主要景点设立自动存取款机、可移动POS机和“旅游一卡通”等,创造良好的旅游金融服务环境。保险企业应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通过创新经营模式、丰富保险产品等支持旅游产业的发展。此外,应针对区域旅游产业实际,与旅游企业合作开发更多保险产品,如景区景点开发、旅游场所安全责任险等,在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同时,降低旅游企业经营负担,促进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探索多种融资方式,推进实现旅游业融资渠道多元化格局

  旅游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前景广、收益慢等特点,应通过多元化融资格局推进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实现旅游业融资渠道多元化格局。鼓励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经营可持续的基础上,创新旅游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旅游企业及其相关产业企业争取发行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扩大旅游业筹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风险投资机构开发旅游资源、兴建旅游项目、参股旅游企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旅游业的投资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本、产业资本等支持旅游业发展。二是积极推广完善政府主导的POT(建设—经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ABS(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模式,引导更多民间资金进入旅游产业,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发展直接融资,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上市辅导力度,支持旅游企业在主板、中小板、新三板挂牌,推动上市融资;完善股权转让机制,引入私募股权投资(PE)和风险投资(VC),推广股权融资。

  (四)对接金融精准扶贫,助推沁水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沁水县是山西省58个贫困县之一,一些景区分布在崇山峻岭之中(如历山风景名胜区、太行洪谷国家森林公园),是贫困人口集聚区。各金融机构应对接精准金融扶贫,以信贷资金投入为手段,全方位支持景区周边群众从事旅游相关产业。放宽信用贷款发放条件、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力度,支持景区周边群众发展家庭宾馆、农家乐、家庭经营小店,为旅客提供周到服务;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吃、住、游、玩、购一条龙的农业生态园建设,让更多的旅客到沁水“愿望来、留得住、忘不了,乐意消费”。

  (五)创新投融资方式,促进全域旅游快速发展

  应灵活大胆运用国家赋予山西的综改试验政策,利用晋城市融入中原经济区的种种优势,先行先试,加快探索创新投融资方式,如PPP、股权融资、金融租赁等投融资模式,也可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和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旅游投入的可靠和有序;引导旅游企业科学利用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如借鉴国家5A级风景区皇城相府以皇城相府(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利用资本市场公开发行3亿元公司债券进行融资的成功做法,推动沁水县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应探索建立大景区旅游圈,通过整合区域内资源,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进行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一体化发展、一体化营销,带动周边景区融入全域旅游发展中,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课题组长:王 勇     

   课题组成员:张广武 高德胜 秦 巍

              执笔人:张广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