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红 彭慧萍
脱贫攻坚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而发展好扶贫产业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性因素。实施脱贫攻坚以来,我市把发展扶贫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狠抓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扶贫产业的发展仍任重道远。
一、我市扶贫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省、市产业扶贫实施意见
脱贫攻坚开展以来,我市共有200个村、2.66万户、6.65万人被确定为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其中:陵川县114个贫困村,2.6万贫困人口;沁水县28个贫困村,1.037万贫困人口;其他非贫困县有58个贫困村,3.08万贫困人口。按照“五个一批”的识别,全市共有2.6万人需要通过产业扶持实现脱贫。其中:陵川县涉及1万人,沁水县涉及7000人,其他非贫困县涉及9000人。
2017年,我省先后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特色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五有”产业扶贫机制标准》(试行)。我市依此制定了《晋城市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实施八大产业扶贫工程:一是畜牧产业扶贫工程;二是蔬菜产业扶贫工程;三是干鲜果产业扶贫工程;四是蚕桑产业扶贫工程;五是小杂粮产业扶贫工程;六是中药材产业扶贫工程;七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程;八是农产品电商扶贫工程。并把产业扶贫的指标量化、细化到了各县,落实了责任。
(二)落实《意见》的主要举措
近年来,按照“一村一品一主体”的要求和“五有”( 即贫困村有脱贫产业、有带动主体、有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有增收产业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产业扶贫机制标准,全市大力落实省、市产业扶贫实施意见,对扶贫产业的扶持、投入力度前所未有。
投入资金。去年全市共整合各级各类专项扶持资金1.67亿元,除8000多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大病医疗救助等支出外,其中8000多万元都投在了产业发展上。同时,2.1亿元的小额信贷资金也都用于产业项目发展上。这些资金的强势注入,对产业项目建设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引进和培育带动主体。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本优势,引导国有企业“上山下乡”,帮扶贫困村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兰花集团投资7000多万元在陵川建立制药厂,与周边贫困村签订收购合同,吸纳254名贫困户劳动力务工,带动800余户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阳城县推出“一企(矿)带一村”举措,每个县属国企(矿)帮扶一个贫困村发展起了一个扶贫产业。二是引进产业化龙头企业。一些县(市)积极引进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龙头企业+基地+村集体+贫困户”等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沁水县土沃乡引进润泽农业开发公司,投资4000余万元,沿土沃河建起了600标栋蔬菜大棚,带动沿河8个贫困村、300多个贫困户、800多个贫困人口,通过流转土地(700元/亩)、承包大棚种植或打工、扶贫资金入股分红等增收;三是培育贫困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去年脱贫的91个贫困村中,培育发展了有带动能力的合作社73家,覆盖了43个贫困村,带动贫困户增收。
强化服务。去年以来市农委100多名干部和技术骨干,组成六个小组,由班子成员带队,根据相关产业发展实际,进村入户,为产业项目适时提供技术指导,促进产业发展。市直及各县(市)514个帮扶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产业发展,从资金、技术、农产品销售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三)扶贫产业发展的初步成效
强力的人、财、物投入,使我市的扶贫产业获得了多年未有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200个贫困村,村村基本上达到了“五有”标准,实现了村村有脱贫产业、有产业合作社或带动企业。去年脱贫的91个贫困村,54个村有带动企业,47个村有股份制合作经济组织,分别占贫困村数的59%和51.6%,有增收项目的贫困户达到5590户,占贫困户数的100%,有技能的贫困人口9447人,占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的100%,实现了户均新增产业收入3200元以上的目标。
二、我市扶贫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脱贫攻坚以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扶贫产业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不可否认,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乃至应付思想。产业的培育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贫困乡村因受人才和劳动力、发展基础及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产业的选择更需慎之又慎,产业的推进更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急躁。但在脱贫攻坚中,一些县乡村和帮扶单位基于完任务心态,出现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乃至应付思想,不顾贫困村无人才、少劳力等实际,盲目上马一些种养、加工项目,极易使项目难以持续,扶贫投入打了水漂。
二是行政行为多于市场行为。从长远看,扶贫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多依赖市场机制,但在脱贫攻坚中,一些县乡仍存在不少仅以各级财政资金补贴,鼓励贫困村发展种养项目,或由帮扶单位撒胡椒面式帮助贫困村建立小型产业加工项目现象。从以往扶贫经验看,以这种方式建立起的产业项目往往长大的少,夭折的多。而近年来在扶贫中开始出现的以市场机制推进的扶贫产业,则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
三是带动主体弱。贫困村多地处偏僻,人口外流严重,常住人口多为老弱病残,发展动能不足,扶贫产业发展需有经营主体带动。经过近些年的培育和引进,各县(市)的带动主体——产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虽有发展,但总体看,数量不少,规模不大,多数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带动能力弱。
四是贫困村、贫困户闯市场、抗风险能力差。贫困村、贫困户多地处偏僻,人口年龄偏大,思想观念保守,生产技术落后,产业经营规模偏小,闯市场、抗风险能力差,贫困户与大市场矛盾突出,需要产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为其提供畅通市场的桥梁,以降低其进入市场的成本与风险,增强其闯市场的能力与信心。而在这方面,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
三、对我市进一步发展扶贫产业的思考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发展呈现颓势,城乡发展不平衡成为制约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瓶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的重大调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而发展好扶贫产业,无疑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
一是要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产业发展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在扶贫产业选择、推进上,要牢牢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调查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可持续性,力戒盲目急躁、应付任务思想。同时,在发挥好政府作用的同时,要充分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扶贫投入的产出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扶贫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脱贫产业的布局、规划要与乡村振兴相统筹、互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目前我国在农村推进的两大战略举措。两者密不可分,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提升提供保障。目前,我市乡村振兴规划与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都在制定中,要高度重视两个规划方案的统筹协调,互为补充,相互融合。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市场要素和投向农村的财政、社会资金,提高资源、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是大力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为扶贫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建设和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是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农林文旅康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要通过整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资源、资金等等,大力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加快农村改革,培育引进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引导贫困户“跟着干”。目前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贫困农村多为“空巢”老人村、老弱病残村要立足实际,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通过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离”、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集体资产入股等改革,培育、引进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农林文旅康养等产业,让更多闯市场、抗风险能力不足的贫困户“跟着干”,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就近打工,参与到产业链中,稳定脱贫,逐步致富。从目前看,我市一些县在这方面已起步,如沁水县土沃乡引进了润泽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端氏镇山泽村引进了山东贝隆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陵川县马圪当乡引进了大寨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等。从目前看,这一发展势头良好。
五是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降低贫困户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风险,鼓励贫困户“自主干”。目前,我市有耕地280余万亩,至2017年底,仍有95.5万农村常住人口,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仍是我市农村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矛盾。贫困户作为农村的弱势群体,与大市场的矛盾更为突出。政府要通过培育和引进产业化社会服务组织,降低小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风险,促进小农户和贫困户与现代产业的有机衔接,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目前,我市一些县也对此进行了探索。福旺多超市通过与泽州县柳树口镇南寨、北寨、张八等10村共建党总支,发展农超联合体,为自己打造了蔬菜、小杂粮放心基地,为贫困乡村农民农产品、劳务进入市场提供了便利通道,实现了互利互惠,城乡共赢。陵川县通过为贫困户建立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降低贫困户发展中药材、核桃、大田圆白菜等产业风险,极大增强了贫困户闯市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