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2月20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丽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庆鹏、廖军、张斌胜、郭治琛、冯裕民、李翠叶,秘书长王学琦出席会议。副市长武健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尹红岩和市监委、法检两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拟提请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范丽霞指出,在下一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各办理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流程,加强部门协作,增强联系沟通,强化跟踪督办,解决实际问题,让代表建议落地有声,使代表建议成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范丽霞强调,即将召开的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主题和要求贯穿到人代会的全过程,体现到各项报告中,体现到审议讨论中,体现到全年工作安排中;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大会关于改进会风的各项要求;常委会各组成人员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积极投身大讨论,以实际行动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大讨论,引导全体代表认真履职,审议好报告,代表人民投好选票;各工作机构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协调沟通,做好服务保障,努力把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开成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撰稿:徐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