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察组组长 林富强
(2018年8月2日)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检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对晋城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今天召开动员会,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市委书记张志川同志一会还要做动员讲话,下面,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建立并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亲自倡导并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审阅督察报告,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强调,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实行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去年我省实现了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2017年10月7日,省委书记骆惠宁对我省第三批(忻州、吕梁、晋中)督察情况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贵在认真,盯住整改”。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2018年3月2日,省长楼阳生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组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4月13日至28日,我省对吕梁、晋中两市开展了第一批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取得了较好成效。6月30日,骆惠宁书记对我省第一批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作出批示:整改一定要真改,为人民的利益而改。此次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晋城市,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履职,压实工作责任,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紧扣重点,确保我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2016年,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晋城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进行了督察反馈。这次“回头看”,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反馈问题,查找不足,是对督察问题整改的再推进、对督察整改的再督促、对督察成果的再巩固,以确保中央和我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促进晋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督察内容。督察主要针对晋城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各县(市、区)。主要督察内容是:督察晋城市党委、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
(二)时间及方式。督察进驻时间根据任务需要确定,时间大约15天。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问卷调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谈话了解、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督察过程中,督察组不干预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督察地方的具体问题。
(三)情况反馈。督察组对督察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督察报告,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并向社会公开,指出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严肃问责。
三、遵守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搞好这次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和晋城市委、市政府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将充分依靠晋城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情况,认真细致、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回头看”工作。
督察工作期间,晋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向督察组汇报和座谈、谈话时,要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张、不误导。督察组要求提供资料时,要全面、及时提供,并对提供资料的客观真实性负责。
督察组全体同志将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轻车简从,严格按照标准安排住宿和工作餐,并支付费用,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请在座的同志们和社会各界监督。也希望晋城市、县等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