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活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本轮国资国企的改革范围是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重点改革内容包括:商业性国有企业的改革,市政公用性国有企业的改革,资产经营性国有企业的改革,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管理创新、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积极推进国企信息公开,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理顺国有资本监管体系、明确出资人职责,推行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通过本轮改革,要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使市属国有企业的活力得到显着增强。(撰稿: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