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丽霞在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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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霞在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06月29日 16:26:20    来源: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会议内容重要,时间紧凑。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了《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作出了关于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决议,进行了人事任免。这次获得任命的同志,都处于法治工作一线,牵系着社会公平正义,希望大家牢记誓言,不忘初心,担当使命,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晋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大家发言质量很高。不仅是组成人员积极发言,列席会议的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也从各自角度作了很好的发言,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会后常委会办公厅和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梳理汇总,及时交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并做好法规草案的文本修改工作。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进行考察调研,对转型发展、“三农”问题、脱贫攻坚、生态文明、队伍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中发挥人大作用、体现人大担当。下面,结合会议审议情况,我讲四点意见。
    一是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作好生存与发展这篇大文章。环境保护事关人类社会生死存亡,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把环境保护上升为政治问题。总书记多次提到,“绿色发展是很大的政治。”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常委会在去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基础上,今年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是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执行环保法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会前调研和政府的报告,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市政府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许多企业、群众也为此牺牲了眼前的利益。作为一个资源型地区来讲,面临着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哪一个搞不好,都会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必须按照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断,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统筹考虑,努力达到双赢的效果。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指出,“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采取超常规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这是针对我省实际开出的良方,我们必须以超常规的决心、超常规的毅力、超常规的举措,来对待这场“深刻革命”。特别是我市被列入“2+26”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压力很大。因此,必须以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道路,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共促双赢,让人民群众既不愁吃、不愁穿,又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这是常委会第一次听取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根据环保法的规定,每年都要听取审议。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看到更多的变化,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短板。
    二是着眼美丽晋城建设,实现“内在”与“外在”的整体提升。如果说生态环境是外在的、直观的形象,那么文明城市就是内在的、更高的标准。是一个战场上的两场战役。全国文明城市含金量很高,考核测评范围很广,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过10多年的努力,促进了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今年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入围的非省会地级市,创建任务光荣而艰巨。市委于5月17日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会战”誓师动员会,又于6月12日召开了全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大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成为全市一项重点工作。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经主任会议研究,在本次常委会上增加了这项议题,并作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决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政府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对照标准,精准发力,使城市的整体形象、管理水平、文明程度都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相信,一是生态环境改善,一是文明城市建设,如果这两方面工作抓好了,晋城的天会更蓝,山会更绿,社会会更文明,人民会更幸福。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治标”与“治本”的综合治理。本次会议审议的环境保护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交通条例立法工作,都是涉及广泛、影响长远的系统工作。无论做好哪一项,都要着眼长远,立足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用科学的方法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工作中,防治是标,转型是本。在上次常委会会议上,我们听取了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题讲座,专家指出大气污染成因复杂,多因一果。就我市来讲,主要原因其中有两条,一是煤烟污染,二是尾气排放。分别涉及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因此,在经济发展中,要坚定不移突出转型。我市资源型经济为主的发展方式,对生态环境破坏很大,环境容量已逼近极限。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让转型之路举步维艰。总书记在我省调研时指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为我们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我们一定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出一条产业优、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新路,再现山清水秀的美丽晋城。在出行方式中,要积极推进发展公共交通。我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机动车保有量密度超过了北京等一线城市,再加上我市三山环抱的地理环境,尾气排放很难及时净化。怎样解决这个问题?一定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备方便的公共交通,也是文明城市的一个符号。比如我市超前投放的公共自行车,就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在会前调研中了解到,每天有3万余人(次)选择骑行公共自行车。如果公共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方便,选择公交出行的人还会有大幅度的增加。我们是一个市域面积较小的新建市,各方面条件有利于发展公共交通。相信随着公共交通条例的出台,能够进一步推进我市公交事业的发展。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创建是标,坚持是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是手段,根本目的是达到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在这方面,我们人大代表要作出表率,在代表队伍中有晋城好人,有道德模范,其他代表也都是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希望大家不仅能够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履职尽责,还能够躬身践行、带头示范,为建设美丽晋城、塑造美好形象增添正能量。
    具体到城市管理中,专项行动是标,依法治理是本。市委、市政府将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与抓手,非常必要,抓得很准。如何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法治建设是一个重要方式。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发挥法治机关的作用,通过重大事项决定、地方立法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法律标准,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天审议的《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在文本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比较重视,结合工作提供了许多专业依据;广大代表特别是法制委委员密切参与,深入调研,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力量;各代表小组也围绕重点议题,组织代表活动,形成调研报告,比如泽州第三代表活动小组调研成果就比较有代表性。这是我们的第一审,吸纳大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我们还将进行第二次审议。希望大家围绕这个法规草案继续加强调研,多提意见建议,确保立法质量,发挥地方立法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引领作用。
    四是切实转变作风,在实现目标的进程中体现责任与担当。这次会议审议的几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都是全市的重点工作。环境保护方面,我市列入“2+26”城市,将执行最高的国家标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方面,我们面临着全国97个竞争对手;地方立法方面,我们各项工作才刚刚启步。要想把任务完成好,走在全国前列,面临得困难和挑战非常大。我们一定要迎难而上,勇挑重担,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考核奖惩,以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举措、更大的决心,打赢环境保护持久战,打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深入推进“一争三快两率先”发展战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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