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通手机APP方式办理物业费提取等业务的通知
2019-03-01 10:12:56 浏览次数:
晋市公积金〔2018〕34号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通手机APP方式办理物业费提取等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以优质的业务环境服务于缴存单位和职工,方便广大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经业务测试、流程验证,即日起手机APP将新增下列业务:
一、贷款申请通道。
二、物业费提取。
三、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四、享受低保提取。
五、出境定居提取。
六、下岗失业提取。
七、离职返乡提取。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