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 2019-10-08 |
事项内容: | 原先生反映:他是阳城县河北镇九甲村的村民,2018年修建阳杨线时,占用他家一个厕所和一口水井。近期村委通知:由物价局定价,厕所及水井各给予350元左右的补偿款,但他认为补偿款不足以让村民重建厕所,建议增加补偿款或者帮助村民重建厕所。望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
处理结果: | 2019-10-17回复: 阳城县政府回复:经县交通运输局调查落实:
一、基本情况
阳杨线路面改造工程征地拆迁由河北镇政府负责协调,具体程序为:补偿项目及数量经河北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项目部、涉及的沿线村委及村民四方签字确认,补偿价格由县物价认证中心确定,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县物价认证中心确定的拆迁补偿款拔付至河北镇政府,由河北镇政府兑现各村及村民。
二、办理情况
经落实,阳杨线路面改造工程征地拆迁涉及沿线5个村共涉及5个厕所,27个水窑,水窑补偿价格350元/个和厕所补偿价格420元/个,不是原先生反映的厕所和水窑均为350元。 厕所补偿价格是县物价认证中心根据河北镇实际情况统一进行定价的,对于原先生提出的厕所补偿价格不足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将协同河北镇政府向县物价认证中心进行咨询,看能否给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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